通过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,可以发挥以下作用:
①有效地贯彻一国对外经济贸易政策,对平衡国际收支起重要的调节作用。
②保护和促进本国的生产发展。
③维持本国进出口秩序,减少同外国贸易的矛盾和国际贸易往来中不必要的损失,稳定国内市场的供求关系。即(既能限制进出口商品的数量,又能限制价格、市场等。
④借以进行进出口统计。
⑤为各国的外交政策服务。
为了便于进出口许可证制度的实施,大部分国家都对进出口商品采取分类管理办法,由政府有关部门公布商品分类清单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调整。有些国家,主要是一些发达国家,在商品分类的基础上还搞了国家地区的分类管理,实行差别对待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,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:1958年以前,对进出口商品全面实行许可证管理;1959~1980年,经外贸部下达的进出口货单即起进出口许可证的作用;1980年10月起,又重新开始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。